雷火竞技吉林省林木種子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

发布时间:2023-10-19 07:16:27    浏览:

[返回]

  雷火竞技第一條為了保護和合理欺骗林木種質資源,規范林木品種選育、種子生產經營和约束行為,促進林木種業發展,根據《中華黎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司法雷火竞技、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拟定本條例。

  第二條正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欺骗、林木品種選育以及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服務和约束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木種子约束使命,践诺下列職責:

  第四條省黎民当局應當根據科技興林方針及現代林業發展必要,拟定全省林木種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應當採取步伐维持現代林木種業發展,並將林木種子约束使命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六條省黎民当局應當创立林木種子儲備轨造,儲備的種子厉重用於發生災害時的生產必要和余缺調劑,保护林業生產平安林木,對儲備的種子應當進行按期檢驗和更新。

  第七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正在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欺骗、品種選育推廣、種子質量監督约束等促進林木種業發展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赞赏和獎勵。

  第八條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拟定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欺骗規劃,创立林木種質資源消息數據庫雷火竞技,加強林木種質資源動態監測,按期宣布省重點保護和可供欺骗的林木種質資源目錄。

  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保護林木種質資源的必要,組織采集林木種質資源,組織林木種質資源科學商讨,培訓林木種質資源專門技術人員,进步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约束使命程度。

  第九條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根據必要创立林木種質資源庫、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區、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地,明確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的種類和保護范圍並予以布告。

  第十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林木種質資源庫、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區、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地設立保護標志,创立保護檔案,明確保護步伐和管護責任人。

  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對列入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范圍內的林木一起者給予相應補償。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對下列林木種質資源予以重點保護:

  第十二條正在林木種質資源庫、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區、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地內禁止下列破壞林木種質資源的行為:

  (四)露天採礦、採石、取土、挖沙、開墾、燒荒、筑墳、傾倒固體廢物、排放污水和有毒无益物質﹔

  因科學商讨、林木良種選育、文明交换、培养培訓、種質資源更新等卓殊情況,必要採集或者採伐重點保護的林木種質資源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必要保護的林木種質資源受到威脅的,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搶救性采集、保護。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有用步伐,造止表來无益物種伤害当地林木種質資源。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應當加強林木種業科技創新才气筑設,促進林木種業科技收获轉化,維護林木種業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拟定林木育種規劃,指導有關科研林木、教學和生產單位開展林木品種選育使命。

  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根據省林木育種規劃拟定林木育種計劃,重點開展生態、用材、經濟、能源、觀賞樹種的選育和推廣使命。

  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設立由專業人員組成的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負責省內適宜生態區域推廣的林木品種審定使命。

  (一)經區域試驗証實,正在肯定區域內生產上有較高利用價值、性狀優良的林木品種﹔

  第十九條申請厉重林木品種審定的單位或者個人雷火竞技,應當向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提交下列資料:

  第二十條經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林木良種,由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布告並頒發林木良種証,可能正在適宜的生態區域內推廣利用。

  未通過林木良種審定但生產確需利用的,應當經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認定,並由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布告,正在認定的有用期和區域內作為林木良種利用。统一品種隻能認定一次。

  第二十一條省級審定或者認定的林木良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經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核確認后,撤銷審定或者認定,由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發布布告,松手推廣、銷售:

  第二十二條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省際間溝通協調,创立统一適宜生態區省際間林木良種試驗數據共享互認機造。统一適宜生態區省際間引進林木良種應當向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備案,不再審定。

  經備案引進的林木良種,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發布引種備案布告,內容囊括品種、樹種、良種編號、布告號、引種者林木、引種區域、栽培技術等。引種者應當對引進品種的適應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黎民当局可能根據生態筑設和林業產業發展必要,結合林木種子市場供需情況,创立種子基地、保护性苗圃,用於保护以下林木種子的供給:

  第二十四條從事林木種子經營和厉重林木種子生產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获得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並依照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載明的事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五條從事林木種子進出口業務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由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林木,報國家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從事林木良種種子的生產經營以及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适宜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由生產經營者所正在地縣級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發。重點國有林區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由省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從事生產經營前兩款規定以表的其他厉重林木種子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由生產經營者所正在地縣級以上黎民当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隻從事非厉重林木種子生產的,不必要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農民個人自繁自用的常規種子有盈余的,可能正在當地集貿市場上出售、串換,不必要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林木。雷火竞技吉林省林木種子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

搜索